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抚远市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6年抚远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国家级考试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5月14日9时至16日17时,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报名网站: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站()。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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