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考核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五)办理试用期手续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合格人员名单在木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应与木兰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木兰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上岗实习。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附件:
1、《木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木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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