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总成绩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并按加试后的总成绩排序。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由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考生另行通知。
(五)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选在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不得少于5年。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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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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