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解决高中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促进高中教育加快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县直3所高中现场招聘教师35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中小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黑教人[2007]136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5人,其中招聘普通高中教师23人、职业高中教师12人。
1、桦南县第一中学:生物2人、物理1人、政治2人、历史1人、地理2人、化学1人,共计9人。
2、桦南县第二中学:数学2人、语文1人、英语1人、政治1人、地理1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2人、美术1人、心理健康1人、音乐1人,共计14人。
3、桦南县职教中心:数学2人、语文2人、英语1人、政治1人、体育1人、财会1人、旅游地理专业1人、市场营销专业1人、建筑方向专业1人、电子技术方向专业1人,共计12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为师范类院校2016届本科生或研究生,其中桦南县第一中学要求毕业生高考成绩在一表以上;桦南县第二中学、桦南县职教中心要求毕业生高考成绩在二表及以上。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5、年龄:本科生26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7、研究生、免费师范毕业生优先。
8、以上原始学历标准均不含三表。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桦南县人社局、编办、教体局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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