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前三名如有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布。公布面试人选后,如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未能按时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不影响其他面试人员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合作共事、语言表达、专业技能、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评委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录取。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四)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人员,由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复检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预料的事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处理,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负责处理。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由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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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高级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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