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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宣传出版中心招聘公告

2016-03-04 15:38:48| 来源: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应聘者收到的《宣传出版中心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为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50%和面试50%权重计分。

  (四)体检、考核

  1.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核

  由招聘工作组考察体检合格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结果依次递补。

  七、费用

  参加应聘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八、公示及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人才网和长江委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拟聘岗位。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长江委宣传出版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离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利委员会宣传出版中心办公室,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晓梅

  十、监督电话

  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劳动局,电话:

  长江水利委员会宣传出版中心,电话:

  点击下载》》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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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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