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黑河市户籍(2016年3月1日前户口迁入有效)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9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办法:招聘公告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黑河市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以下称上述两个网站)进行发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盖章的党员身份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盖章同意报考证明;填写《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3:1,特殊情况经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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