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编办发〔2011〕37号《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黑龙江(兴十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服务中心的批复》的文件精神,结合园区的具体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黑龙江(兴十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服务中心与大学院校对接公开选聘8名工作人员,为保证选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此方案。
一、 选聘岗位名额
黑龙江(兴十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服务中心公开选聘8名工作人员(单位性质为全额财拨事业单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选聘对象。
(1)此次选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非正式在编人员;
(2)具体岗位、专业、学历要求见《黑龙江(兴十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服务中心2015年公开选聘人员计划表》。
2、选聘条件。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与招录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基础工作经验等相应条件的要求;
(4)自愿与园区签定长期工作合同,年限不低于5年;
(5)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和园区实用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透明、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即选聘符合上述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
四、选聘办法及程序
鉴于以往招聘实际情况,此次园区用人采取选聘方式,由选聘办工作人员到大学直接进行选聘,同时接受符合条件人员自荐。
(一)发布选聘信息
由县选聘办与有关院校沟通并发布招聘信息,利用冬季大学生招聘会或专题招聘会。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深入高校招聘会与应聘人员进行对接,落实具体选聘工作。
(二)初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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