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市老龄委工作委员会面向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工作能力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已完成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
5、熟悉国家机关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同意报名人员参加此次公开选调、证明报名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5张,报名登记表2份(附表)。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6日。
3、报名地点: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党政办公中心C座305室)。
4、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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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老龄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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