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愿意为祖国气象事业服务;
3. 勤奋敬业,有团队协作精神;
4. 具有学习能力、创新意识;
5.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6.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报到时需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报到证;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归国之后未确定其他工作单位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请将简历制成word文档(A4版面,2页以内,大小1MB以下),可通过电子邮件(附件)投递至联系人,邮件主题“姓名(北京生源请在此注明)—专业—学历—院校”。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生源所在地、婚否等),学习经历(本科、硕士、博士就读学校、专业、学位等),工作实习经历,求职意向以及科研经历(包括发表论文情况),社会活动与个人专长等,并附贴标准证件照,不符合要求的简历恕不接收。简历接收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11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邮编:100081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Email:
三、招聘原则及流程
(一)招聘原则
国家气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针,采取考试、考察的方法,补充岗位急需、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程序
国家气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网、国家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及相关招聘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报名方式提交简历,对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3.笔试面试
根据具体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组织拟接收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5.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在国家气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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