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考试内容为体能考试(驾驶员先进行驾驶技能测试,合格者参加体能考试)。
体能考试内容为: 100米跑、3000米跑、立定跳远、掷铅球、肺活量测试。成绩以《逊克县宝山乡政府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考试得分对照表》为准进行计分(对照表详见附件2)。满分为100分(其中每项满分为100分,占体能考试总成绩20%),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驾驶员技能测试内容为:倒车入库、直角转弯、侧方停车。每项内容有两次测试机会,三项测试内容均为合格者参加体能考试。
(三)体检
根据体能考试成绩,依照申报岗位分别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部队退役士兵和取得灭火救援等相关职业资格人员优先进入体检;如并列人员无相关资格,则按照3000米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除视力要求双眼裸视不低于4.6以外,其余参照《征兵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依照申报岗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由人社局、纪检委、宝山乡政府、公安消防大队相关人员组成政审小组,由政审小组负责政审工作。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报考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本方案第六条第(三)款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在逊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七、用工性质和聘期待遇
(一)宝山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隶属于宝山乡政府,为编外合同用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消防员月工资1800元(驾驶员月工资2000元),宝山乡政府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同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由宝山乡政府和聘用人员承担。
(三)被聘用人员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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