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规定,根据我县教师缺员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省、市编办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城镇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高中:第一中学;初中: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小学:实验小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以上6所学校是县教育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拟招聘教师20人(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普通院校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理论基础、文化知识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刑罚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近三年各类考试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本县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农村特岗教师。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2日-10月30日。
2、报名地点: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4室。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报考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再予以认定。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应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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