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的具体事宜由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市招聘主管部门将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考场将使用先进安检设备和无线电屏蔽设备,考场外将配备无线电监测车进行不间断巡查。任何携带各类电子产品、无线电设备或其它带有信息存储、传递功能的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的,一经查实被确认为作弊的将严肃处理。
2.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目前,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试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不饮酒,不吸烟,饮食以清淡为主,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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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部分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地点一览表.xls
哈尔滨市部分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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