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10月15、16日8:30-16:00.
报名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新版)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照片)。
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新版)、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单位聘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照片)。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三)招聘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由招聘信息发布单位向社会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高等数学,满分为100分。
笔试日期为2015年10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若个别岗位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组织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5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本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体检考察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中直事业单位(牡丹江地震台)享受我局现执行的中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省直事业单位(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五大连池地震火山监测站)享受我局现执行的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黑龙江省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24号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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