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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12人公告

2015-09-05 10:17:27| 来源:黑龙江省水利厅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需缩减、合并或取消招录计划。对于招聘博士学位人才的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报名后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聘用人选。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科目为《水利基础知识》,满分各为100分。主要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概论、水法律法规和水利相关知识;考试日期为2015年9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5年9月21日9:00至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省水利厅办公楼327房间室,联系电话:(0451)。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在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水利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笔试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仔细核查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需要学历认证的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室和省水利厅人事处审核后,在省水利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监督

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51)
   四、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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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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