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
①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岗位的专业技能。
②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③笔试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以职位招聘数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以卷面总成绩高者优先,卷面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完全一致并列进入面试。
④相关岗位面试重点考察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为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折算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⑤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一致的,再分别以学历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其中,报考精神人福利院医生岗位的,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证者优先),如再完全一致的,重新面试确定人选。待公示无疑义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4、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5、录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疑义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享受所在单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予以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咨询电话: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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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民政局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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