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以教育发展纲要为指导,以建设团结、精干、、廉洁和富有开拓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教育干部队伍为目标,积极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通过校长竞聘建立能者上、庸者下,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充满活力和生机的用人制度,推动我县教育健康科学发展。
二、 竞聘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2.竞争择优原则。自主自愿参与竞争,择优聘用。
三、竞聘的职位和名额
中学校长2 名。
四、 基本条件和报名资格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品行。
2.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3.具备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4.担任副校长(副校级职务)二年(含二年)以上。
5.考核优秀率75%以上。
6.年龄男在50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立案审查的。
(2)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竞聘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副校级人员。
六、 竞聘的基本程序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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