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学专业
准确填写所学专业规范名称。
2.外语水平
详细填写本人外语水平并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参加相关水平考试类别、时间和成绩。
3.学习经历
详细填写自高中以来学习时间、就读院校、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学习经历须完整,起止时间明确到月份。
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等相关书面材料。
4.工作(实习)经历
详细填写所参加工作(实习)的单位、时间、工作(实习)内容等,并提供工作(实习)单位书面证明等相关材料。
5.奖惩情况
奖励情况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各类知识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和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受处分情况须如实填写。
6.个人档案情况
须注明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7.家庭成员情况
详细填写家庭成员情况,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等。
8.联系方式
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所填信息不准,后果由考生承担。
邮寄地址: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人事工作部(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1号,邮编100740)
电子邮箱:
(二)报名期限
2015年6月26日下午5时之前。
(三)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恕不另行通知,相关材料复印件不予返还。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笔试后,按照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组成。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我会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旭华 秦元媛
联系电话:(010)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人事工作部
2015年6月17日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