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核和体检
由市民政局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是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及派遣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5、试用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市民政局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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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齐齐哈尔西满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计算机岗位).doc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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