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2日(正常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原劳动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网上打印的报名表2份(到林口县政府网站下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须为蓝底证件照)。
②毕业证、学位证和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书的须毕业院校出具毕业证明。
④携带户口簿原件。
⑤项目生需携带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证书。
⑥报考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200元。
(三)资格审查
林口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方案》规定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以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实施全程资格审查,欢迎广大考生、群众举报、监督。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不实信息资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参加报名考试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考试和录用资格,并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组织考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满分为100分。其中教师和播音员除外,教师按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各占50%;播音员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笔试:笔试内容、复习范围与所报岗位专业相对应。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照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依据公示后的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在县考试招聘领导小组的安排下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因播音员岗位的特殊性,考生须提前进行面试和视镜,面试和视镜时间2015年6月16日,地点县电视台,面试合格的考生笔试时间和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时间同时进行,其它要求不变。
(五)体检和政审
1、对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并按照拟招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并进入体检和政审阶段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考生需缴纳体检费)。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程序和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政审办法实施,并详细查验审核档案等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人员依次递补。
四、录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等额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最低服务年限均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遴选等方式离开考录的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兑现在职职工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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