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注意事项
(1)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全程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公益性岗位认定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
五、考试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与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分值比例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30%和7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面试×70%。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录岗位的相关知识,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评分,并张榜发布成绩。参加笔试人员全员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模拟试镜播音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7名具有相关专业资质人员担任面试评委,面试题目由考试评委组拟定。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及总成绩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考核和体检
由克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核和体检。对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和试用期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克山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15年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遗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克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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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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