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
计划选调公务员共10名,其中办公厅秘书处、会务督办室、人事处、财务审计处、信息化办公室各选调1名,法制工作委员会内设处室选调2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环境保护处、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一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各选调1名。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省直单位及市(地)以下机关,科级以下职务(含正科级),至少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四)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4月30日),全日制统招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或专业性较强岗位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各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
1、办公厅秘书处科员岗位,从事办公室、研究室等相关部门文字工作3年以上,中共党员。
2、办公厅会务督办室科员岗位,专业不限,有在办公厅或办公室政务岗位、研究室工作经历的优先。
3、办公厅人事处科员岗位,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组织、人事、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经历,中共党员。
4、办公厅财务审计处科员岗位,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从事行政单位财务工作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5、办公厅信息化办公室科员岗位,要求计算机、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熟悉网络技术,有文字编辑能力。
6、法制工作委员会内设处室科员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能力,并能够保证经常性下基层外出考察调研。
7、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一处科员岗位,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审计学、金融等经济类专业,具有2年以上财政或审计部门专业岗位工作经历。
8、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环境保护处科员岗位,要求法学或环境科学相关专业,统招研究生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能够保证经常性下基层外出考察调研。
9、机关党委办公室科员岗位,要求专业为政治学、哲学类,中共党员。
(六)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表(点击这里)。
报名时间:5月18日-5月20日,每天9:00-16:30。
报名地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二楼一会议室(哈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
(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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