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12名男性合同制公安助理员:
1、中兴派出所公安助理员1名;2、宝山派出所公安助理员1名;3、东阳派出所公安助理员1名;4、兴十四派出所公安助理员2名;5、城镇派出所公安助理员7名。
二、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安助理员每月工资标准1200元,并由县财政为其缴纳“三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应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按月上缴。
三、应聘条件
(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有良好政治素质和品行;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男性身高1.7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身高-100厘米)的15%。
(三)此次公开招聘公安助理员包括退伍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甘南县户口(含甘南县各乡镇)。其中中兴、宝山、东阳、兴十四派出所公安助理员岗位仅限本乡镇户口。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 2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2月6 日——2月12日,在甘南电视台和甘南县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 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2月12日报名(每天:8时30分至11时,14时至16时)。
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3张1寸免冠照片。
报名地点:甘南县公安局二楼
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由人社局、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审查体形是否端正、有无口吃、身高、体重是否超重或轻等,经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三)录用方法
此次招聘公安助理员以优先录用退伍兵为原则。
如符合条件退伍兵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数时,则,按成绩从高至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按照岗位数额1:1进入体能测试。
如符合条件退伍兵报名人数等于岗位数时,直接进入体能测试;如退符合条件伍兵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数时,符合报名条件的退伍兵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不足的岗位数,可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方式择优录取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进行体能测试程序。如考试并列则并列人员一起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四)考试
退伍兵考试内容以初中语文、初中数学为主,满分为100分。
应往届毕业生考试内容以高中语文、高中数学为主,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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