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齐齐哈尔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招聘比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并通知考试时间,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甘南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职业态度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考核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进入相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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