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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鸡西市事业单位人员资格认定的通知

2014-12-31 09:59:41| 来源: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明确鸡西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范围,做好在鸡西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层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基层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政府出资开发的城乡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二、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的认定

在鸡西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需自行下载《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按要求填写清楚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劳动合同》和《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到所在县(市、区)就业部门进行现场认定,通过后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指导处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方可享受项目生待遇。

三、认定时间

2015年1月4日--7日,符合条件人员到所在县(市、区)就业部门进行现场认定。

2015年1月5日--8日,通过所在县(市、区)就业部门认定人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场审核。

四、认定地点

密山市就业局(联系电话:)

虎林市就业局(联系电话:)

鸡东县就业局(联系电话:)

鸡冠区就业局(联系电话:)

恒山区就业局(联系电话:)

滴道区就业局(联系电话:)

城子河区就业局(联系电话:)

梨树区就业局(联系电话:)

麻山区就业局(联系电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指导处(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321室)

点击下载>>>

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0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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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关键词阅读 公益性岗位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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