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经区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站:
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
二、招聘数量
2014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人。其中,卫生系统计划招聘35人,教育系统计划招聘31人,其他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2人。
三、招聘对象
详见2014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报考年龄:岗位代码为1001、1007、1301、1302、1303、1304、1401岗位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岗位代码为1002、1003、1004、1005、1006、1008、1009、1010、1011、1012岗位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余岗位为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2015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果为了获得笔试资格而填写与毕业证上专业不一致的信息,笔试后资格审核时,将被取消资格。除此外,考生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下情况的按专业名称一致对待,可以通过资格确认: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名称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述为“绘画”、“中国画”专业等的类似情况。
报考2014年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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