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与责任心;
2、大学本科或以上 学历,男性,应届毕业生;
3、所学专业为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地资源管理、遥感科学与技术;
4、热爱土地事业,有较强的独立工作和自学能力;
5、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遥感科学、地理信息系统、土地管理及相关专业知识,了解ERDAS、ARCGIS、Photoshop等软件;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长期出差工作;
7、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聘用程序
1、有意向人员请与9月30日前投递简历,简历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特长、参与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奖情况等。简历投递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华山路17号,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人事科,联系人:揣杰琦,联系电话:。
2、经初步筛选后,进行笔试、面试,对个人能力进行考察。
3、对考试合格人员,由院党委审查确定最后人选。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由院下属企业与被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分配到院下属企业工作。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三年。
三、相关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由院党委根据实际工作条件,协商确定,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比照同等条件在编人员的工资标准确定,聘用人员工资分别由院下属企业负责发放。另外,院党委还将根据院及相关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对工资标准做出相应的调整。
2、聘用人员均给办理五险,其它福利待遇,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安排。
四、考核管理
1、聘用人员日常的管理由所在科室及相关部门负责,年终本着编内、聘用人员一视同仁的原则,一并进行年度考核。
2、本着能进能退,优胜劣汰的原则,在年终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所在科室及相关部门意见,经院党委批准,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1)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2)经核实确因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有违法乱纪行为的;
(4)在院内人员调整时,无科室及相关部门聘用的。
3、在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上,聘用人员晋升职称后,经院考核合格,可参照在编人员聘用办法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兑现工资。
4、合同期满,即自动与院下属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因为工作岗位需要继续聘用的,经院党委研究批准后,另行签定劳动合同。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2014年9月16日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下属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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