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现场资格确认。笔试结束后,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原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符合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等,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等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然后将初审结果报区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合格者可以进入面试。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资格确认。
通过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但教师资格证尚未下发到本人且参加本次应聘的,在面试前应出具相关部门能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分数与政策加分的分数相加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其中,朝鲜族中小学校按1:2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或朝鲜族中小学不足1:2的),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部门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面试规则。面试在人社部门指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面试主要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朝鲜族中小学招聘岗位面试时需要双语教学(朝语和汉语教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人员组成一般为7人组成,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4)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加试。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人社部门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和用人单位通知。
(四)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信息网站
和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的情况下,应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用人单位上岗实习。
五、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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