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2014】29号)和《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黑教师函【2014】186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和范围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为符合黑教师【2014】2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认定范围和对象,并参加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且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以及免考免试的人员。
二、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项目 | 日 期 | 时 间 | 地点或网址 | 具 体 要 求 |
网 上 报 名 |
6月25日 ~ 7月5日 |
8:00~17:00 | 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入口) |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按网上的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A4纸双面打印)等相应表格,按照黑教师〔2014〕29号文件要求,完成思想品德鉴定、体检等申报各项程序。 |
现 场 确 认 |
7月7日 ~ 7月11日 |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
香坊教育局二号楼(香坊区旭升街213号) | 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 1.提供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证明(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加盖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三联单)、户口或工作单位证明(与建立档案关系的工作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且工作满一年的聘用合同)、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考试成绩合格单或免试科目的成绩单(包括实习鉴定表)、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申报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中级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彩色同一底板的2寸照片1张(背面贴双面胶,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姓名)。 4.自备档案袋一个,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正反面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体检表1份(贴上照片)。 5.档案袋中所装的复印件要求用A4纸复印并参照申请报名中提供材料的顺序装订。 6.参加面试试讲人员:现场确认合格后交80元面试费。 |
体 检 |
7月13日 ~ 7月14日 |
早7:00~下午16:30 | 哈尔滨市第六医院(香坊区香茗街副2号8) | 1. 申请人持体检表空腹参加体检。 2. 早7:00至9:00进行验血和胸透,其他检查按医院要求进行。 3.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医院,并向医院缴纳体检费90元。 |
面 试 试 讲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1.申请人按要求时间持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表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 2. 申请人员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需准备相应层次不同年级的教案五篇,评委抽取其中一篇进行测试[测试标准见附件]。面试试讲具体方案及分组情况将于面试前一周在网上公布。 |
颁 发 证 书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香坊教育局二号楼(香坊区旭升街213号) | 1.持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2.应届毕业生待毕业证发放后,本人持毕业证及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代领人员需持申请人及本人身份证。 |
以上为香坊区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日程安排表,如有变动提前3天在网上发布,请申请人及时查询香坊区教育行政网。如不及时查询,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三、具体要求
1、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认定工作的各个环节,因个人原因影响认定的,后果自负。
2、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担由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个人疏漏引起的一切后果。
3、申请人网报后牢记自己的报名号,现场确认时需出示报名号。本人递交的申请表、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表和档案袋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报名号,并按要求粘贴照片。
4、申请的任教学科要与本人毕业证的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5、申请人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后(A4纸打印),粘贴到档案袋正面,并填写相关信息。
联系人:杜秀影,联系电话:。
附件:
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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