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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定】14年佳木斯市郊区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4-06-23 16:56:56| 来源:佳木斯市教育局

郊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程序的通知

郊区辖区拟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人员:

现将2014年郊区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一、笔试后的初审、报名、缴费及体检程序

1、申请人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素质能力考试成绩3天内,携带以下材料,到郊区政府第二行政中心315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由于申报人员较多,为避免长时间等待及人员拥挤,请提前致电预约初审时间。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提供应届生相关证明和加盖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三联单)。

(3)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全省统考(笔试)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学历档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初审合格后,现场缴纳80元面试费(依据黑价联[2014]30号文件),报名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面试、试讲)。

3、初审合格后,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黑龙江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到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参加统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程序

1、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工作定于2014年6月25开始,7月4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 佳木斯教育信息网通知)。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分为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由郊区教育体育局抽调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申报学科分组、分时段进行。

3、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面试、试讲)成绩现场公布,合格人员领取序号,预约现场确认的时间及地点。

三、网上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时间定于2014年6月26日至7月6日。

2、面试及试讲合格人员,要在本人面试及试讲结束后2日内,自行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超过时限网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请。

3、申报人按网站提示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

4、申请人自行登陆黑龙江教育信息网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及黑教师〔2014〕29号文件要求,完成思想品德鉴定等申报程序。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

5、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4年7月7日至7月11日。

2、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持以下材料按面试期间预约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申请人2寸免冠近照2张(蓝色背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提供应届生相关证明和加盖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三联单)。

(5)由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由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

(8)全省统考(笔试)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学历档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本人现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区教体局免费提供)。

五、相关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文件可登录黑龙江教育信息网,佳木斯教育信息网和佳木斯郊区教育信息网查询。

2、申请人要严格按照通知时限完成个人申报和认定工作,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佳木斯市郊区教育体育局地址:郊区友谊路417号,郊区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人事科315。

咨询电话:

附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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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关键词阅读 体育局 佳木斯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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