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现面向社会继续发布大庆市2014年人才引进剩余计划,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计划年内有效,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最新计划以大庆人才工作网()发布为准。
二、资格条件
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引进资格条件:
1.市域外正科级以下职级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个别岗位放宽到35周岁以下;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已满;
4.具有全日制“985工程”院校本科以上、“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高校毕业生
(1)应具有全日制“985工程”院校本科以上、“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本科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2)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改派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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