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在2014年4月21日9:00至5月21日16: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4年4月22日10:00至5月21日17: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4年5月27日10:00至12:00
地点:办公楼六楼6001会议室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3、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
4、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
5、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后,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需书面上报省人社厅批示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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