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办法
1、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考试考核办法:考试为笔试,考核为面试演讲和专业知识问答。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考核占总成绩20%。(另行考务方案)
2、考试考核实行加分制,计入折算后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学历:本科一表及以上加10分
(2)专业:所学专业与拟招聘岗位相一致加5分
(3)执业情况:具有执业证书或执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加3分。
(4)生源地优惠:建三江管局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加3分。
4、考试考核成立考务机构,考务和命题在青龙山人社科、纪检委、工会、卫生科监督指导下进行。
(三)体检和入围办法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届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决定。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分别进行公示五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不足人员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分数从高至低依次录用。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经入围体检合格后,按招聘岗位从到低分依次择优进行录用。
2、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招聘单位有空编情况下,需参加管理局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合格者办理相应的编制手续并录入事业实名制。
4、工作一年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给予解聘辞退。
六、招聘工作组织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由青龙山人社科、纪检委、卫生科、工会、青龙山农场医院相关人员组织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青龙山农场医院招聘岗位需求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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