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适当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上报总局人社局,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落编、聘用等手续。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凡符合招聘条件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行,享受本院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二)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被聘人员须在两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之前由医务科安排轮科见习,执行见习期工资,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
(三)按照《2014年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中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享有12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待遇。
八、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名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兴隆中心医院政工科
附件1:2014年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xls
附件2: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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