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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公告(2)

2014-03-31 09:30:04|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规定,结合我院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简介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501号,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全院现有历史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俄罗斯研究所、东北亚研究所、应用经济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哈尔滨犹太研究中心11个研究机构,有学习与探索杂志社、文献信息中心和网络中心,设研究生学院和职工大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培训中心)。全院拥有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东北亚区域经济研究基地)和18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东北史、社会学、俄罗斯经济、俄国史、科学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学、政治学理论、东北地方文化史、亚太经济、中俄关系史、渤海国史、哈尔滨犹太人历史文化、区域经济学、工业经济学、黑龙江流域文明、旅游经济学、行政学、城市社会学)。全院现有职工337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学风端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须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含统招本科),本、

硕、博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关。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有与岗位专业相关的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五)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QQ群:1938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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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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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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