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名额:公证员助理3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龙江县户籍;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3、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或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证事业,无劣迹行为;5、身体健康,无纹身、无精神病史;6、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吐字清晰、语言流利。
四、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当场确认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3月5日-3月11日。
报名地点:龙江县公证处(龙江镇七道街二中东侧公安局北侧)。
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2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3张。
联系人:张 旖
五、招聘办法
首先招聘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的人员,其次招聘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不超过3名,则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果报名人数超过3名,则采取考试方式。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属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用工,按编外用工规定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每月1500元,其中基本工资1000元,效益工资500元,用工单位负责交纳三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交纳部分由个人负责),如聘用人员个人原因,致使用工单位不能正常为聘用人员交纳三险,则取消聘用人员资格。
黑龙江省龙江县公证处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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