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海林林业局电视新闻中心宣传报道队伍人员整体素质,完善拓宽我局内外宣传渠道。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主持人)2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从事过或正从事电视播音工作人员优先,户籍不限,男女各1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新闻宣传事业;
2、报考此岗位人员须为播音、主持、新闻、中文或相关专业;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三)岗位要求
1、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事播音主持工作经历或已取得播音主持资格证的可放宽到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五官端正,仪表大方,形象气质佳;
3、音质圆润,普通话标准(普通话取得国家语委认证的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4、综合素质较高,现场应变能力强,有较好的播音主持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演播室访谈和采访等综合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2日至2014年3月5日。应聘人员到海林林业局劳动人事局报名,并填写《海林林业局广播电视中心招聘新闻采编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2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报名登记后到局宣传部进行“试镜”程序,接到考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
2、报名地址:海林市新华街96号(海林林业局机关办公楼一楼西侧劳动人事局)。联系电话:。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新闻工作实践证明材料(新闻作品原件)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职位。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笔试:综合知识;新闻基础知识;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知识。(满分100分)
面试:朗读指定稿件;回答主考提出的问题;模拟主持;特长展示。(满分100分)
(三)确定拟聘人员录取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录用职位,从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组织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入选条件。
(四) 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宣传部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可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对于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海林林业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由局党委、林业局责成宣传部门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由局人事部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林业局统一管理和使用。聘用人员月薪试用期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后按企业工资调整而调整,享受与企业正式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外地人员可安排食宿。
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劳动人事局
二○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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