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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庆市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为市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计划招考315人。具体招考岗位、数量及要求等详见附表。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一)派遣到大庆市毕业生。在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报到、尚未就业的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应往届毕业生;
(二)改派期内毕业生。毕业后派遣到外地,现在改派期内的尚未就业的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考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12月6日9:00点至2013年12月13日16:00点期间,登录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部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现场资格确认和录用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12月13日16:00点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后,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适合岗位。
(三)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为140元。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12月15日16:00点前,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24日10:00点至2013年12月25日16:00点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网上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考务费;对网上缴费有困难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现场缴费。免收考务费确认和现场缴费时间、地点详见公告有关说明部分。
3、对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人数5倍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如紧缺、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在12月18日登陆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开考比例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速与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联系;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招考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管理类岗位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专业技术类岗位考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科目(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计,综合管理类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科目占50%,申论科目占50%;专业技术类岗位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70%。
3、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详见公告有关说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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