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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虎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通知

2013-10-13 17:28:17| 来源: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省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年底前,全省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虎林地区安置21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

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户籍在黑龙江省虎林市行政区域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9年至2013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重点是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

四、招聘方式及招聘原则

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由虎林市人社部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公示栏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进行广泛宣传。

(二)组织报名。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和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29日(周六、周日休息),按照省厅要求审核后,将《黑龙江省2013年招聘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笔试人员花名册》(附件5)电子版,报省厅公共就业服务处。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于2013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

2、考试地点。虎林市人社局结合实际设立知识。

3、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出题和评卷工作由省厅委托专业部门完成。

4、笔试成绩。笔试后,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复核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经省厅审核后,服役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

(四)录取。各市(地)人社部门根据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应聘者户口所在地,以区、县、农场、林业局为单位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复核。对复核4不合格或者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同等条件下,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五)签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合同,安排上岗。签约聘用工作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联系人:吕双喜

联系电话:0467—

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1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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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关键词阅读 事业单位 伊春 彩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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