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商调函,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糖厂街1号 邮编:150027
电话:(0451)
联系人:王老师,夏老师,韩老师
监督电话:(0451)(校纪检委)
八、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伊春】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辅导简章
【伊春】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面试辅导简章
【伊春】2014年国考笔试课程辅章
【伊春】2014年国考协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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