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3年9月28日10:00至10月28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3年10月30日9:00至12:00
地点:办公楼六楼6001会议室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3)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
(4)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
(5)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后,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需书面上报省人社厅批示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考试时间: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以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答辩、试讲、实践操作等方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着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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