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锋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中小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问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经铁锋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以考试录用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充实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专业可以是非师范院校;体育学科要求是运动训练专业)。
4、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三年各类考试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10月16日早8:30-晚17:00。
3、报名地点:铁锋区教育局人事科。
4、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3 份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
(3)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确认。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齐齐哈尔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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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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