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黑河市市直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大队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依据《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黑河市市直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大队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市直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大队隶属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建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是: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市直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和检查市直管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市直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现场处理市直管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市直管煤矿企业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3名,市直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岗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五、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热爱煤炭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男性。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项目生服务期满证书或协议等佐证材料、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黑河市市直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1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5,特殊情况,经黑河市市直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大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
报名时间:2013年 9 月16日—2013年 9 月 20日
上 午:8:30-11:00 下 午:14:00-17:00
报名地址:黑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党委办公室(市煤管局办公楼3楼)。
联 系 人:刘祥远、
电 话: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100分,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占30分、专业科目占70分)。考试人员中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黑河市市直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大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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