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关说明
1、“派遣到大庆市毕业生”需到报到地点(大庆市人社局或市教育局)开具报到证明。
2、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在现场确认时需向审核组提供市、区(县)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审核现场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事后不予受理。
3、按毕业生管理有关规定,本次招考对“改派期内毕业生”统一界定为:报到证签发日期为2010年11月20日以后签发,并符合毕业院校所在省毕业生管理部门毕业生改派规定的,允许报考。
4、请考生在9月28日登陆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开考比例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速与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联系;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考生报名时要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通讯畅通。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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