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相关程序落事业编。
八、纪律监督
(一)招聘机关及有关工作人员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3、影响招聘公开、公平进行的;
4、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
(二)应聘人员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九、联系方式:
电话: 、 传真:
监督电话:
杂志社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8号恒运大厦D座四楼
联系人:牟女士、尹先生
《党的生活》杂志社
2013年8月5日
事业单位交流群:183969110
【伊春】事业单位课程辅导
【伊春】2014年国考笔试课程辅导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