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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公告

2013-08-29 16:53:39| 来源: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语:您好,伊春中公教育温馨提示您:黑龙江大庆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告:

【黑龙江大庆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网上报名入口
大学生实习就业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人社发[2013]30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意见的通知》(庆人社联发〔2010〕14号)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高校毕业生的实际,现就开展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告如下:

一、见习名额及期限

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名额为176人(具体岗位附后);见习期限为6—12个月,见习期满后,见习人员与所在见习单位自动终止见习协议。

二、见习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毕业时间为2011年至2013年,已在我市报到,大庆市区户籍和生源,已办理或符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符合见习单位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的要求。

三、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按照要求上传照片,检查无误后,确认保存信息成功,并打印两份《大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7日11:00时至8月30日11:00时。

(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自行打印的《大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到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大厦(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化街7号)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为2013年9月1日8:30时—17:00时。

(三)面试。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所报见习基地组织的定性面试,面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凡面试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见习基地应向市人社局和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报告,说明不合格的理由。面试具体时间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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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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