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人员需持哈市城镇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哈尔滨市就业援助彩虹工程招录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网上下载),到户籍所在区(市)就业局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还要携带相关证明(各区、市就业管理局地址及联系电话)。
3、报名通过人员于8月28日下午-8月30日到报名区(市)就业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哈尔滨市技师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3、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全市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计划分配人数从到低分录用,同等分数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优先录取。
(三)公示
对于考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在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官方网站和报名所在区就业局公示3天。
四、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上岗后工资待遇以现行政策为依据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五、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政策。被录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参加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哈尔滨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协议。协议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及双方意愿可终止或续签协议。
被录用的高速公路交通协管员由高路局负责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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