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辽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7月23日—1977年7月2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3年7月23日为准(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中,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16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报名地点:辽源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市人社局窗口(辽源市龙山大街130号)
联系方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201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手工填写),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2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相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无效。
3、外地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人需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的原件。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进行缴费。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领取地点:2013年8月22日、23日;辽源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市人社局窗口。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请登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务工作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1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3)。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其中:内科学和外科学所占比例不超过20%。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笔试加分事项:根据《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精神,截止2013年7月23日,在辽源市直、县区中小学代课满三年的非在编代课教师,符合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代课教龄按每满一年加0.5分(不满一年不加分),最高加5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代课满三年的教师,需要所在代课学校于7月29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市直、县区教育局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代课教龄确认。报考辖区内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时,须提供代课学校“公示”原件及教育局出具的代课教龄确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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