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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院校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19 09:41:27| 来源:
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院校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具有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性质的国办财经类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是全省办学规模较大的中职校之一,现开设七大类,近30个专业,坚持面向第三产业培养中等职业技术人才。学校始终坚持“教好一名学生,幸福一个家庭,办好一所学校,造福一方百姓,服务一方经济”的办学理念,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突出办学特色,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形成了“注重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升学率高,就业率高,技能强”的办学特色,具有广泛而良好的办学声誉和社会知名度。是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全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动漫职教集团牵头单位、黑龙江省中职校教师技能培训基地,被中国教育联合会授予中国最具特色职业学校。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2、统招本科起点,30周岁以下,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5、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在读在校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3年8月 1日9:00至8 月  7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8 月 7日9:00至2013 年8 月 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10日9:00~16:00带2张1寸照片(与上传电子照片同底)、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496号)主楼三楼人事科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名者参加考试的资格。
咨询电话:(0451)、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情况经省人社厅同意,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生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1、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4楼1417室,电话:(0451)。
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区分不同岗位,分别采取试讲、实践操作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在总成绩核算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496号黑龙江省商务学校
监督电话:(0451)  (省供销社人劳处)
(0451)(省供销社监察处)
 
附件:

伊春公考交流群:193811113

 

事业单位交流群:183969110
 

【伊春】2014年国考笔试课程辅导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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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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