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笔试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行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请于2013年8月13日至2013年8月15日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牡丹江市人事信息网()公布。
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1:3比例的招聘岗位,缩减或合并招聘计划,缩减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进行调剂。调剂岗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考生申请调剂岗位阶段;二是资格确认阶段,调剂结果统一在牡丹江市人事信息网()公布。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并在牡丹江市人事信息网()公布。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二)面试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与,面试内容、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考察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牡丹江市人事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持拟聘人员相关材料,到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牡丹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派遣、调动、落编手续。
用人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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